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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未收录] 《老婆一个就好》作者:七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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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5-16 22:3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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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  名:老婆一个就好
系  列:单行本
作  者:七季
出版日期:2012年12月20日

【内容简介】
被他追时,她明明不想从了他,却舍不得推他一把;
被她逃时,他明明不想捉着她,却怎么都放不开手。

在艺术界,叶东禾的地位没人敢质疑,他想捧的画家,
哪个大老板不捧着大把钞票买帐?可任凭他再能干精明,
碰上林书侗这个娇憨的小女人,却还是栽了跟斗。
四年前,他的小女人不过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画家,
看着单纯善良的她,叶东禾忍不住想把她捧在手心里宠着。
哪知,这女人却一声不响地消失,任他翻天覆地找人,
才知道,原来这女人不是不见了,而是他被甩了!
四年后,林书侗这女人回来了,那么突然又那么顺理成章,
而等了一千多个日子的他,哪会这么轻易放她甘休?
林书侗觉得自己太亏了,从不知喝醉的自己竟然会勾引人,
而且勾的还是叶东禾这个坏男人。明明都决定了,
再也不跟他纠缠,结果还来不及反抗,人就被他压在身下,
死命折腾了一番。更让她觉得委屈的是,
老天爷似乎就爱欺负她,她都那么傻地帮叶东禾生了儿子,
还让她换来换去,床上的男人,从来都只有叶东禾这么一个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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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3-5-16 22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
  精彩章节抢先阅读

  第一章

  “子夜咖啡厅”是个在各美术大学学生间流传着的,带有些神奇色彩的地方,对于志向是想成为画家的人来说,那里可算得上是一个通往自己理想道路的捷径。

  虽然从外观看上去只是间不太起眼的咖啡厅,可不同于其他咖啡厅,这里的顾客群基本上是固定的,都是一些从事着美术相关工作的人,像是艺术品监赏家、落魄画家、一些小资而有情调的年轻人……把大家聚集到这间不起眼的小咖啡厅的,是这里的老板叶东禾。

  表面上经营的是咖啡厅,而由老板亲自挑选、咖啡厅墙壁上挂着的那些还不为人知的画作,才是这里真正的魅力所在。

  叶东禾的眼光独到精准,凡是被他看中,在自己咖啡厅展出的画,基本上在不久的将来都会被人所认同,而画家也通常会因此名气倍增。

  如果艺术品监赏家还算是一份职业,那他简直就可以称得上是“艺术品预言家”,所以他的小咖啡厅又被许多怀抱梦想的学生称为“毕卡索的阁楼”,经过口耳相传被逐渐地夸大后,显得更加神奇。

  这一天,在梅雨季阴沉的天色下,林书侗根据网路上的位址,找到了这家位于街角的咖啡厅。

  身高不足一百六的林书侗,就算空手去抢运钞车都不会被人记住脸长什么样,只能记住相较于脸那大得过分的黑框眼镜,还有枯草一样乱绑的头发。

  但来这间咖啡厅的一路上,却引来不少人的目光,原因是她身后背着的那个足足有半人高的大画板,当然没人知道那是一张画板,因为它被不知从哪找来的绿色包装纸裹得密不通风,让她看上去很像一只离了群的巨型海龟。

  林书侗推了推鼻梁上的大眼镜,随着推开“子夜咖啡厅”的门,咖啡厅一楼的样貌尽收眼底,不大的场所几乎每张桌旁都坐着人,酒红的墙壁、浅绿的房柱,挂在墙上的每幅画上头都有一盏小灯。

  林书侗没注意看那些客人,眼神只在墙壁上扫了一圈,总算放下心来,自己没找错地方,她往前迈了一步,突然身后传来一声闷响,自己又被扯出了门外。

  靠门较近的桌旁传来低笑,林书侗有点郁闷,但郁闷的是背着的画太大,被挡在门外,她侧过身来,像螃蟹一样行进才总算连人带画挪了进来。

  “请问叶东禾先生在吗?”她走到取餐处问。

  里面的服务生愣了下,由上到下将她打量一番,盯着她背着的东西,才说:“老板现在不在店里,请问你跟老板有约吗?”

  “没有啊。”林书侗很老实地说:“我是想请他看看,我的画能不能卖,他什么时候回来?我在这等他可以吗?”

  “欸……”那服务生显然对她这个回答有点抓不到重点。

  旁边的客人笑声更大了,引得林书侗不得不看过去,不大的圆桌旁坐了三个人,两男一女,其中一个男人看上去四十多岁,其他两个比较年轻,笑的是那两个年轻人。

  林书侗有些不解,那年岁大些的男人问她:“小女孩,你是美术系的学生吧?”

  她点头,对方又问她几年级了,“大四。”她答。

  那个年轻点的男人对旁边的女人笑道:“看吧,只要经常来这里,时不时就能见到这种人呢。”

  “学生嘛,都觉得自己是特别的啦。”那女人也跟着笑了起来,后看着林书侗说:“虽然说经历挫折有助于成长,但我劝你还是不要挑这里哦,起点太高了,很可能就一蹶不振了。”

  “啊?”林书侗还是不太明白。

  “她是说叫你先不要着急,虽然有目标是好的,可是总要一步一步来。”那个中年人说:“等你画到了一千幅,再来这里找叶先生比较好。”

  “一千幅?我有啊!虽然没有全部带来……”林书侗从随身的包包里掏出一本厚册子,交给那个看上去很有权威的中年男人,就像学生交作业一样,“这里当然只是一小部分,而且是草图,不过加起来真的有一千幅的。”

  那个中年人诧异于她竟然没听出自己话里的意思,顺势接过去翻了几页就放在了桌上,“我是说你现在还太年轻,想一步登天是不实际的,就算叶先生来了也只会被他请走而已;还有就是,这里虽然挂着很多画,但是那些画都是作者自愿挂在这里的,不是叶先生买来的,艺术不是价钱可以衡量的,你懂吧,小女孩?”

  “所以说,不能卖吗?”林书侗的问题,让那三个人都像看到白痴一样地叹了口气。

  “不能卖啦,连看都没兴趣看的画,你觉得会有人要买吗?”那个年轻女人对她的问题嗤之以鼻。

  知道画在这里卖不出去,林书侗有些受打击地垂下了脑袋,转过身,后面的画板还碰到了那三人的桌子。

  “不好意思哦。”她回头无精打采地说了声,路过取餐处时里面的服务生还问她要不要等叶先生回来,她摇摇头,走出了“子夜咖啡厅”。

  学校里的人把这个地方讲得那么神,她还以为是个艺术品交易市场一样的地方呢!害她坐了那么久的公车才找来,还背着重死人的画板,结果都没打开来看过。

  一想到自己还得走很远才能到公车站,林书侗就觉得双腿无力。

  最过分的是,偏在这种时候一直阴沉着的天空中传来雷声,紧跟着点滴雨水落了下来,有逐渐加大的趋势。

  本来垂头丧气的林书侗因这突然的降雨又强打起精神,因为要扛着画,她没办法带伞,反正天气预报本来说三天有雨,结果前两天也都没下……怎会想到这么巧偏在她出门的时候下了起来。

  “天啊,卖不出去也就算了,再淋到雨连送人都没人要了吧!”林书侗拉紧了绑在画板上、挂在自己肩头的绳子,以她能使出的最大精力奔跑起来,只是从旁看去,还是像在散步一样的速度就是了……

  雨越下越大,街上的人或是撑起伞、或是去找地方避雨。

  本来印象中马上就到的车站却一下子变得更远似的,等她想要去避雨时,发现周围已经没有能躲雨的建筑了,连个屋檐都没有,林书侗暗叹自己好惨。

  她平常都会用牛皮纸包起画作,可是那么大张的牛皮纸很难找到,这次才只找了些普通的包装纸来用而已,谁知偶尔的偷懒就要遭如此报应。

  本来该卯足力气奔跑的林书侗,突然被周围隐约传来的小动物叫声吸引住,画的安危被放到了一边,她看到就在自己前面不远处的垃圾桶底下,有团白白的小东西不安地蠕动着。

  那是一只白色的小型犬,看它那打了结又发黄的毛,应该是条流浪狗,自己家也养过狗,所以林书侗听得出来,那只小狗会叫并不只是因为被雨淋了而已,它蜷缩在那里哀叫,圆圆的肚子……看起来好像是在生小狗的样子!

  林书侗全身寒毛都竖了起来,想都没想就卸下背上沉重的画板,然后双臂举起画板当伞用,把她自己和小狗一同罩在了画下面。

  林书侗蹲在垃圾桶旁,目不转睛紧张地看着那只小狗,贸然抱它去动物医院不知会不会对正在生产的它有影响,而且她对这附近不熟,也不知道哪里有动物医院,只能情急下使出这招为它挡雨,并希望它能感受到她目光中传递过去的勇气……虽然她的眼镜已经被打湿,眼前一片模糊了。

  随时间的流逝,雨早已由小转大,林书侗的两条手臂也已经抖到要支撑不住那张画板,不过她很怕如果画板突然掉在地上,会惊吓到那只正在生产的小狗,只能咬牙坚持着。

  可是她毕竟是拿画笔的,强劲的雨水拍打着画板又加重了力量,她手臂哪来那么大力气?就在她已经开始用头帮助手顶住那张画板时,画板的重量却突然变轻了?

  ◎       ◎       ◎

  “欸?”就算她松开手,画板仍飘浮在她头顶耶……林书侗当然不相信有这种事,她拿下雾蒙蒙的眼镜擦了又擦再戴回去后,总算看到了一个男人。

  “呀!”林书侗起身,因为腿早就麻到没知觉,还差点摔了一跤。

  “小心。”那个帮她举画板的男人贴心地提醒,但因为双手被占用,没办法扶她,“你先撑好伞,别淋坏了。”

  那男人脚边放着一把打开的伞,显然是他为了帮她举画板,把伞丢到了一边。

  林书侗快速捡起伞,站在他旁边为他撑起伞,可是他们两个都已经全身湿透了。

  “谢谢你!”她说。

  那男人转头,对她笑了一下,因为两人站得很近,林书侗被他那过近的笑容吓得心脏狂跳,不知是不是他的热心美化了他的形象,但她恍惚间觉得这样的男人只应该出现在他们的教科书里,是应该被名家画在板上,永留后世的脸。

  他的脸像是雕像,线条分明,本来是很刚毅的,可是那个笑容又有着安抚人内心烦躁的奇效,这些特质放在他的身上却毫无冲突感,一向只对画中的人物有感觉的林书侗,却突然间很想再回味一次他刚才的笑容。

  她自己都被自己冒出的想法吓到,而这就是她见到叶东禾的第一眼,带着几分莫名的悸动和一点点惊吓,人家都说学艺术的人相信感觉,更相信自己第一眼的感觉。

  过了很久再回忆起两人的过往,林书侗认定,这正是她爱上他的那个瞬间,随着新生命的来临,她曾一度坚信,他们的爱情是伴随着新生,是光明而有未来的。

  那是一场神奇的雨,当他们两人并排蹲在放晴的天空下,一起看着那只狗妈妈,和它平安生出还未睁开眼的幼犬时,内心都有了同样的想法。

  “这样放着不管,小狗也活不了的。”

  “我把它们抱回宿舍,反正学校对快毕业的人管得很松,等小狗够大了,再找领养的人。”林书侗认真地规划着,“至于狗妈妈,可以带回去给我妈养,我家之前养的狗狗老死了,我妈一直觉得缺了个伴呢。”

  “看到它时,你就已经有这个想法了吗?”叶东禾看她。

  “看到它的时候我脑子都乱成一团了。”林书侗自嘲地笑。

  然后,她看到那个人也对自己笑,她突然觉得自己笑得好丑,有点不好意思。

  男人愣了下,这才回过神来,他伸出一只手,自我介绍说:“你好,我是叶东禾。”

  “我是林书侗……”林书侗反射性地也和对方握手,然后才觉得哪里不对,她眼神一变,重新看着那个男人,“你是叶东禾?”

  “是啊,刚才都没机会说,我是来还给你这个的。”他从背包里拿出一本画册交给她,“应该是你忘在店里的吧?”

  啊,她的原稿本子!林书侗接过来,因为背包的防水性很好,本子都没湿,这会见到了,才意识到自己根本忘了拿它……

  “我回去店里时看见它被人放在桌子上,听店员说是个背着大画板的女孩留下的,我想那就是你吧。”他无意地瞥了眼立在垃圾桶旁的画板。

  那层绿色包装纸早被雨水打得脱落,油画的表面也已经糊成一团,但林书侗并不怎么在意的样子,反而在为找回了画册而显得很开心,这让叶东禾很不解。

  “是你要卖画?”他问她,“那么大张,一定画得很辛苦,不心疼吗?”

  “也没什么啦。”林书侗看都没看那张画一眼,“虽然说糊掉了还是会心疼,不过本来就是不打算要的东西,最近有个慈善机构在学校募款,我想如果能把画卖了换点钱,能资助小朋友,又不用带着这么笨重的东西回家不是很好。”

  叶东禾有点愣了,林书侗温柔地看着那一窝新出生的小狗说:“既然卖不了钱,起码帮助了这些小家伙啊,也算是发挥了它的作用,想想也就无所谓了。”

  “你想把画卖钱捐出去,是因为觉得它太笨重不好带回家?”叶东禾想,扛着画找到他店里的人成千上百,都自诩自己才华过人只是没遇到伯乐而已,但把他那里当回收场,以为能随便换点小钱,顺便处理掉“大型垃圾”的人,大概也只有这个林书侗了吧!

  “是啊,我今年就要毕业回家去了,光行李就已经很多了!”不过,林书侗还是对着那张画叹了口气,“这是我的毕业作品呢,多少还是有些可惜啦!”

  叶东禾不禁对这个性情不知是洒脱还是木讷的女孩起了兴趣,跟她聊天比想像中更加有意思,他很自然地想顺着这个话题,问出更多关于她的事。

  “你要回家?不留下来?也许待在这里对你的前途会更有帮助。”

  “前途?安啦!”林书侗一副胸有成竹的自信样,“我爸已经托关系帮我找好了当地一间国小,让我在那里教美术!”

  “咳!”叶东禾差点跌倒。

  “怎么?”林书侗有点紧张,他站起来伸展蹲得累了的腿,她也跟着站起来。

  叶东禾想了又想,觉得自己好八卦,可还是问她,“国小老师?你不会觉得有点屈就吗?”

  “不会啊,那本来就是我读美术系的目标呢!”林书侗愣愣地说:“工作稳定又能放长假,待遇也不错,而且教的是副科也没什么压力,蛮好的啊!”

  她那一副理所当然的傻样……叶东禾真的看不下去了。

  “我看,你还是不要回去了。”他脱口而出,“或者晚点回去,给我一点时间,我觉得你不该只是个学校的老师,你的画早晚要进入像美术馆那样的地方才对。”

  一秒、两秒、三秒,林书侗歪歪脑袋想着。

  “就是说,我觉得你是有潜力的,虽然才刚见面,可是我不是骗子,你的画册我翻看过,我觉得你的题材和构图都很新颖,虽然没见过上色后的图,不知道你的用色功力怎么样,但起码你的画是有新意的,而且很能吸引人,我觉得这点很重要。”

  “也就是说,你觉得我的画很好,愿意把我的画挂在你的咖啡厅里?”

  “不只如此……”叶东禾对着她那厚而沉的眼镜笑得神秘又温柔,他对她说:“相信我,不只如此而已。”

  林书侗因此而相信了他,打消了毕业马上回家上班的计画,这让她被家人在电话里大骂了一顿……她也知道在学校的工作很不好找啦,可是她就是想跟叶东禾待在一起。

  ◎       ◎       ◎

  跟叶东禾在一起日子里,林书侗可以完全不刻意去想画画的事,而画就自然而然由她的手传递到画板上,只要看到他的笑脸、听到他的鼓励,她就好像有着无尽的灵感和动力。

  林书侗对自己的能力没有什么概念,可是她相信叶东禾,他的话也确实在半年后得到验证,开始有人购买她的作品,而且价钱越来越高,高到她觉得有些不可思议,那些人为什么会花大钱去买她因一个梦而作成的画?

  以前的同学对林书侗能有这样的才能和际遇、对她能找到叶东禾这样的男朋友都羡慕不已。

  是的,他们在一起了,没有特别的浪漫、没有特别言明,只是在某个夜晚,叶东禾在她的画前无声地吻了她,而她没有拒绝,从那天起,他们就在一起了。

  林书侗觉得这就是自己所想要的爱情,淡淡的、甜甜的,少了那些惊心动魄,只是顺其自然,像山中溪水,看不到奔流,可是最终总会汇入海洋。

  有时与叶东禾对望,彷佛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自己老去时的样子,她想,对方也一定是这样想的,所以他们总是喜欢望着对方,想看到自己即使老了,但依旧幸福的样子。

  但幸福也总是伴随着不安,随着和叶东禾相处的时间越长,林书侗越能够敏感地察觉到他眼中有时闪烁而过的担忧,那个时候他总说是她多想了。

  也许真是她多想了吧?一颗心全扑在叶东禾的身上,连自己的头脑都在配合着他运转,因而放大了某些小事,也许只是她看错了而已?总是疑神疑鬼的自己恐怕会让人讨厌,没有恋爱经验的林书侗总是很怕自己会被他讨厌。

  直到那一天,她才发现女人的第六感真的是准得离谱。

  ◎       ◎       ◎

  那天叶东禾突然带了一个自称是他“朋友”的人去到她的画室,这让林书侗很意外,叶东禾从来没跟她介绍过他的朋友,也不让她去咖啡厅找他,他只希望她能专心画画,如果有事再打电话给他,他会马上过来,因为他随传随到,林书侗也从没对他产生过怀疑。

  这个“朋友”是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,林书侗觉得这个人有点眼熟,经介绍后才想起来他是美术协会的副会长吕川喜。

  既然是叶东禾的朋友,林书侗当然慎重对待,她给对方倒了茶,缺乏与人交流经验的她,小心地不让自己说错一句话,还好那个副会长对她这个人似乎也不怎么感兴趣,只是对她的画品头论足一番,然后跟她闲聊了几句就被叶东禾打断了,因为他知道她不善与人交流。

  林书侗认为叶东禾这一个举动很贴心。

  中途林书侗出去接了个电话,回来时远远看到那个吕川喜在和叶东禾说话,两人间的气氛和刚才完全不同,严肃到她下意识地在离他们有段距离的地方停了下来。

  这间画室原本是别人不用的废厂房改造的,因为叶东禾有严重的惧高症,两层楼以上的高度能不上就不上,在遍地高楼大厦的当今社会,这对他无疑是个非常大的障碍,如果必须要上去高楼,他也绝对不靠近窗户,林书侗觉得他这点还蛮可爱的。

  这种价格合理又“接近地面”的画室,也只有他能找得到了。

  因为这里的空间很大,他们两人的对话声也在无形中被放大。

  “叶老弟你运气真是好,又被你捡到这么个宝贝!”吕川喜说话带讽刺。

  “我还说呢,最近在年轻一辈中窜升极快的林书侗能是什么背景,原来是叶老弟你在帮她撑腰,也难怪她的画价钱能涨这么快,我只是对能让你亲自操刀炒作的女孩是什么样子很有兴趣罢了,你不会介意我今天贸然过来吧?”

  炒作?林书侗皱起眉,这个词她听得好陌生,而叶东禾的脸上更是透出古怪,说不上是生气还是尴尬。

  “哪里,如果能有吕先生您的提携,当然是我的福气。”叶东禾说。

  “福气?你太客气了!以你的手腕哪里还需要我们这种老东西的提携。”吕川喜干笑了几声,四处看了看,林书侗惊吓地闪到墙侧。

  仔细想想,这里是她的画室啊,她为什么要躲起来?但是,为什么他们之间的对话让她如此不安?如果她出现,他们一定会终止谈话,而她去问叶东禾,他也只会是以一贯的语气应付她,说只是她想太多而已。

  “这两年你都没再签画家了,我还以为你真的受到教训而金盆洗手,专门经营起你那个咖啡店,原来只是没遇见合适的人而已。”吕川喜“哼”了一声,“看那丫头看着你时神魂颠倒的样子,想必是用你一贯的手法,又把人家弄到床上去了吧?”

  叶东禾眉头微皱,却似乎有意地压低姿态,只说:“书侗是我女朋友。”

  “女朋友?”吕川喜大笑,“那种懵懵懂懂、刚出校门的小女孩哪里好了?无非就是好骗而已!先把人家弄上床,让她死心塌地跟着你,再利用这点跟她签经纪约,让她一辈子为你做牛做马,这不就是你的招数?我说你呀,也该学到点教训了吧,有这本事干嘛不去当牛郎,还要费心先把那些一文不值的画炒起来,多麻烦啊。”

  叶东禾看着吕川喜,不满的情绪并没有马上表达出来,吕川喜对他那种眼神嗤之以鼻,“在我面前就不用装绅士了吧,反正干你们这行的全都一样,她的画值几个钱我们心知肚明,全是被你硬炒起来的,如果能成功出名再签她更保险不是吗?反正她已经是你的女人了,凭你的魅力是不会主动跑掉的,问题只在于你最后是否仍决定选择她而已;你专挑没见识的纯情少女,说几句好话就套牢人家一生的做法,我还真是佩服得不得了,当然啦,有点水准又好控制的女人也不是好找的,所以才说你这小子运气真是好,总是被你遇到这种人啊!”

  反驳啊!反驳啊!林书侗捂着嘴,抑制着自己眼中满满的泪水溢出,在心中默默为叶东禾叫喊着,为什么他不反驳那个人?

  可是最后叶东禾也只是一忍再忍,多少有几分哑口无言的意味。

  那次之后林书侗才真正意识到,原来自己对叶东禾的了解并不如自己想像中的那么多,在副会长说出那种诽谤般的话语时,她选择的不是相信,而是怀疑。

  这份怀疑早就藏在她的心底,从他一次次闪烁迴避的眼神中萌芽,又在他有意无意的搪塞中被开花,最后终于结出了颗她食不下的果子,再这么闷在心里她会死掉的。

  那一年林书侗去了法国,走时没有通知叶东禾。

  因为她不再是那个乖巧听话的女孩,她无法再用一颗纯粹的心去爱他,因为在他不注意的时候,她去他的咖啡厅,去接触他可能接触到的人。

  结果证实,那个吕川喜所说的全是真的。

  一下子,叶东禾对林书侗的爱变得恶心了起来,变成了只要想到他的脸,她的胃里就一阵翻腾的恶心。

  第二章

  林书侗之所以选择去了人生地不熟的法国,而不是回家乡去当国小老师,潜意识里是觉得叶东禾因惧高症而坐不了飞机,所以出国的话,他就肯定烦不到她了。

  人生的重大决定,竟然只是为了躲一个男人而已,况且错的一方还不是她。

  也许是她自找的也说不定,谁教她少根筋,只是知道人家的名字就莫名地选择信任他,在完全不了解他的过往的情况下,就把自己一颗心都掏给了他。

  林书侗以为叶东禾只是一个普通的咖啡厅店长,充其量有一些画家朋友,有一些监赏眼光。

  她从不知道叶东禾之所以在这一行这么有名,是因为他另一个画家经纪人的身分,而且还是一个擅长炒作的经纪人,跟他签约的前一个画家,就是受不了他的强势和对金钱的苛扣,最后承受不住压力自杀了。

  而那个画家也就是叶东禾的前女友!在他们成为商业合作关系前,也是你侬我侬、羡煞旁人的。

  最让林书侗无法原谅自己的是,这些事情并不是什么秘密,经常出入那间店的客人几乎全都知道,而唯独她不晓得,因为她对叶东禾总是言听计从,从没想过主动问他的过往,以至于发现自己在他心中是那么卑微时,才那么惊讶、无法接受,只能逃走。

  质问他、骂他,当时的林书侗完全做不到,光是看到叶东禾的脸,听他用那种温柔得让人心软的声音问她“怎么了”,就已经是件十分难熬的事了,所以她去了一个百分之百不会见到他的地方,一直过了整整四年。

  ◎       ◎       ◎

  四年后,重新回到自己熟悉土地上的林书侗,出了机场大门,环顾四周既熟悉又有些陌生的街道。

  “妈妈,这里就是外公家吗?”

  时尚的女人,怀里抱着两三岁的小男孩,小男孩瞪着大眼抓了抓正在发呆的妈妈的脸。

  林书侗有些恍神,愣了下才对儿子林初雨笑道:“我们已经离外公家不远了,见到外公、外婆要乖,知道吗?”

  小男孩乖巧地点了点头。

  看着这个孩子,林书侗也露出了十分温柔的母亲的笑。

  她恨叶东禾骗了她,恨自己年少无知轻信了他,恨自己的生活因此变得乱七八糟,可是她从没恨过眼前的这个小生命。

  到法国一个月后,林书侗知道自己怀了叶东禾的小孩,对于从小生长在传统家庭的她来说,一个女孩子离家那么远独自去国外已经是件不得了的事,再加上未婚怀孕,她爸妈如果知道了一定会骂死她,并且会很伤心的。

  可当她知道自己有了宝宝时,还是没有动过一丝打掉这孩子的念头,这是她的孩子,她要生下他。

  林爸爸在电话里骂她丢了林家的脸,叫她永远都不要回家,而忙于照顾小孩和完成学业的她也没时间回国,这一拖就拖了四年,直到前两天她接到妈妈的电话,说她爸爸在家里晕倒,被查出得了冠心病,送入医院准备接受手术了。

  林妈妈在电话里跟她哭诉,说其实他们都很想抱抱外孙,丢不丢家里的脸早就是过去的事了,只不过她爸爸那种牛脾气死撑着不低头而已,而林书侗又从没主动认过错……

  那时林书侗才意识到自己的不孝让父母多么地伤心,她曾找各种理由不回国,可是总不能在国外待一辈子,上了年纪的爸妈怎么办?她爸那种脾气,是怎么也不肯离开自己生活的地方的。

  所以这次她带着孩子回来,不只是为了回家看看,也是做好了回国发展的准备。

  “小雨想外公、外婆吗?那如果让你去跟外公、外婆住一段时间,你愿意吗?”

  “嗯!”

  “真乖。”她摸摸自己儿子那张和叶东禾八分像的脸,不是说儿子都像妈妈吗?为什么她的儿子却几乎和叶东禾是同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?

  林书侗只能感叹遗传基因的强大,看来她在各方面都注定输给叶东禾呢,不过孩子随和的个性却是像自己多一些的,她刚刚回国有一大堆事情要做,不方便带着小孩在身边,多亏这孩子够听话,可以暂时把他托给林妈妈带。

  林爸爸来这边住院,林妈妈则住在这边的姑姑家,那里只有姑姑一个人,正好跟林妈妈做个伴,本来她们也叫林书侗一起住下,可是林书侗想到自己的作息不规律,而且也习惯了一个人,还是找了间离医院较近的公寓住了下来。

  去医院看过她爸爸后,林书侗先联系了当年推荐自己去法国的教授,那时她突然找到教授,说她想去法国留学,而对方很大方地答应运用自己在那边的关系帮助她,还为她写了推荐信,这才能顺利地出国。

  教授得知林书侗回国的消息也很高兴,约了她出去吃饭,两人约在她大学附近一家普通的餐厅,面对久别的教授,林书侗还是很开心的。

  但是,问题是……

  ◎       ◎       ◎

  林书侗脸上带着尴尬的笑,她对面坐着的是四年不见的教授,而教授的旁边坐着的则是四年不见的孩子他爸。

  虽然早就做好了准备,回国肯定会遇见叶东禾,毕竟大家都在一个圈子里,但这未免也太快了点?林书侗可没办法对叶东禾绽开什么怀念的笑容,看着他那张四年来丝毫未变的脸、装腔作势的西装,她就想吐。

  “书侗,我来为你介绍一下。”教授热心地说:“这个人你在国外可能没听过他的名字,但既然你打算回国发展了,就一定要认识他。”

  “哦?是这么厉害的人物啊,那我可真是孤陋寡闻了。”林书侗讥讽地看着面沉似水的叶东禾,“不知是不是这位先生有什么不为人知的‘烦恼’,所以在国外没什么人认得呢?”比如说因为不敢坐飞机出不了国之类的。

  叶东禾看她,和记忆中同样的脸,却不再对自己温柔地笑,“国外的土地真有那么吸引人吗?我倒觉得未必,如果出去几年就变得教人认不出了,我看这国不出也罢。”

  他是指她的外貌吗?林书侗当然知道这几年自己变了不少,她再也不是那个灰头土脸、不注重形象的大学生了,她的漂亮程度提升了至少三倍,可是看他那眼神,却像是在看陪酒小姐一样。

  林书侗沉下脸来,他还敢瞧不起她?明明理亏的人是他吧!

  “欸欸,原来你们认识啊?难怪一听是书侗你,叶老弟主动要求要见你一面啊!我还以为他是知道你在法国得奖的事,想见见这位新一辈的佼佼者呢!”

  叶东禾主动想见她吗?那还真是有够厚脸皮呢,林书侗手抵在下巴上,眯起眼睛看叶东禾,让自己看上去比较有气势,实际上是她的眼睛敏感,不适合戴隐形眼镜,又为了爱漂亮没戴眼镜,必须眯眼使劲找焦距才能看清对方。

  有人说她这样看人时显得很挑衅,不知叶东禾会怎么看?

  “是的,我们确实‘早就认识’了。”叶东禾加强了那四个字。

  只怪她老实的教授教了一辈子书,对行业的八卦一点也不感兴趣,这会还很高兴地一个劲地说:“那真是太巧了,这么说来一切就都好办了,叶老弟想必会倾力帮忙的吧!”

  叶东禾不答,而是看着她,林书侗“哼”了声,“我可不敢劳烦叶先生这样的能人。”

  “是啊,林小姐可是在法国得了美术新人奖风光回国的人,又哪里需要我这样名不见经传的人帮忙?我看,这事我还是不要自不量力了。”

  “欸?可你也知道的,国内外的行情毕竟不同……”

  林书侗站起来,打断了教授的话,她怀疑叶东禾第一时间来见她,只是专门给她下马威的,她哪会怕他?

  “我看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吧,我只是想来见恩师一面,可没做好和其他人用餐的准备。”

  叶东禾也站起来整了整衣装,“我也还和别人有约,就不打扰两位了。”

  “欸?”这两个人一个在送客,一个要走人,再迟钝的人也能感觉到那种名为“水火不容”的气氛,想做和事佬都觉得插不上嘴。

  林书侗邀请教授一起去别的地方吃饭,可惜教授家里还有别的事,这次只是想先把叶东禾介绍给她而已,既然他们两人都没那方面的意思,他也只能灰心地回家了。

  三人一起出了那间小餐馆,并排站在餐饮前的屋檐下,看从天而降倾泻的雨水……

  开什么玩笑,仅仅十几分钟的时间,外面已经下起了暴雨?林书侗的心情更糟糕了,她忘了国内这该死的天气,看到叶东禾从容地拿出雨伞,更是气得牙痒痒。

  “教授,我的车子就停在那边,我送您吧。”林书侗对教授说。

  “啊?不用了,我先去学校拿点东西,很近的。”都没给她挽留的机会,教授也撑起伞健步如飞地走进了雨中,大概是本能地感觉到该尽快离这两个人远点,免得被波及。

  屋檐下只剩叶东禾和林书侗。

  ◎       ◎       ◎

  “要我送你到车子那吗?”叶东禾抬抬自己手中的伞。

  林书侗看都没看他,当他不存在一样,在他话音落下时窜入雨中,小跑着朝车子而去。

  进了车里,林书侗的头发已经差不多湿透了,贴在脸上黏黏的很不舒服,她启动车子踩下油门,恨不得此时驾驶的是飞机,能快点离开这个鬼地方!光是看到叶东禾还在她的视线里,她的脑子里充斥的就全部都是他给自己带来的灾难。

  林书侗的车轮溅起地上的雨水,想以最快的速度离开,可是让她没想到的是,就在她快经过叶东禾那里时,他却突然从屋檐下窜了出来,转眼间不要命似地闪到了她的车前。

  林书侗全凭身体的反射动作,才在最紧要的关头刹住了车子,她张着嘴,出了一身冷汗,混着雨水让她整个人又湿又冷。

  愣了好一会,那过度的惊吓变成了过度的愤怒。

  他这是找死吗!

  林书侗开门下车,也不管外面的雨,冲至叶东禾身旁,如果他想让她感到恶心的话,完全有其他更好的方法!

  “叶东禾!”林书侗大叫。

  “你看你干的好事!”叶东禾看到她的第一反应也是大叫。

  因为在雨里,声音不大点的话对方听不清楚,可是他的音量还是吓到了林书侗,或者说是让她错愕得无法反应。

  他竟然比她还凶?恶人先告状吗?

  叶东禾撑着伞,也没有为她挡雨的意思,一直低着头,顺着他的眼光看去,林书侗的视线中好像出现了什么黄黄的东西,在她的车右前轮不远处,在叶东禾的雨伞下面。

  狗?不会这么讽刺吧!林书侗眯起眼,还真的看到只瑟瑟发抖的黄毛狗蜷在那里。

  “我……”她差点撞到它!

  “就算你不愿意见到我,也不必拿动物出气。”叶东禾带着怒气,“它那么大只从你眼前跑过去,别说你没看到!”

  “啊?”它有从她眼前跑过去吗?道歉的话马上就要脱口而出,可是叶东禾却说得好像她故意去撞狗一样,林书侗硬是压下那几分愧疚,“早知道你会为条狗冲到车前,我就不该减速!”

  叶东禾震惊地看着她,但在林书侗的眼中他的表情是模糊的,可从他的语气中,她听出了他的震惊。

  “书侗,你真的是我认识的那个林书侗吗?你怎么会变成这样?”叶东禾错愕,“难道以前你所表现出来的纯真和善良都是假的?还是这几年在法国发生了什么,让你性情大变,翻脸不认人?”

  是谁翻脸不认人啊!林书侗对于他的指控以冷笑回应,“纯真善良?我想也是,你就是看中了我这点才会跟我在一起的吧,因为那时我‘傻’嘛!你现在趾高气昂地跟我说话又算什么?我早不是你女朋友了好吗?”

  他这讽刺人的手段倒是高明,但她早不是那个对他逆来顺受的傻女孩了!

  “你在说什么啊?这明明是两回事。”

  “就是一回事,不然你是在以什么身分跟我说话?我又凭什么要听你的感慨和教训?我变成什么样又跟你有什么关系?”林书侗冷冷道:“快让开,别挡我路!”

  她可不想听他说教,于是她转身回车里。

  “是我不该来见你!如果不见,你在我心中永远都是那个美好的形象,可是我偏要来见,想亲口问你一句,四年前为什么不告而别?可是现在,我觉得也没有问的必要了。”

  叶东禾的声音从她背后传来,等她回到驾驶座,只看到叶东禾抱着那条狗走回路边的背影。

  那个背影让她觉得伤感,曾几何时,他们也是在这样的雨中,并肩蹲着看小狗出生,老天爷对她真是有够恶毒,在这样的情景下被他冷嘲热讽,是比任何辱骂都要来得让她难过的事。

  林书侗擦去脸上混着雨水的眼泪,该来的总是要来的,并不是躲出了国就能躲过该为他流的泪,只是来得越迟,积压得越久,也就更是教人难受。

  林书侗擦着眼泪,另只手在副驾上摸来摸去,摸到她的眼镜戴好。

  平常她开车都会记得戴上眼镜的,可是今天情差到极点,光想着快点走,加上雨本来就会令视线模糊,她完全把眼镜的事抛去了脑后。

  那条狗大又怎样?没看见就是没看见啊!可是叶东禾连想都没想,就断定是她要拿那条狗出气,可见自己在他心中的形象也不是如他说的那样“美好”,那她还跟他解释些什么?

  她不欠他的,从来不欠!不欠他一个理解、不欠他一个表扬、更不欠他一句道歉。

  而目送林书侗的车子绝尘而去的叶东禾,更是一脸的复杂。

  ◎       ◎       ◎

  夜晚,林书侗穿着火辣的红色紧身裙,化着浓重的烟熏妆,长发微卷披肩,性感妖娆,细长匀称的双腿交叉,脚上的黑色高跟鞋在酒吧绚暗的灯光下添加几分诱惑。

  她指尖划过高脚杯的杯缘,再将它举起,鲜红的指甲和红艳的唇色都很配她的衣服,她将那杯酒一饮而尽,推给酒保。

  “再来一杯。”她说。

  “小姐,你在等人吗?”酒保礼貌而不安地问她,“等人的话最好不要喝太多哦,你已经喝第三杯了。”

  “我等的人还没到呢,放心,我没事啦!”林书侗呵呵一笑,俨然已经有点醉意了。

  没错,她是在等人,她身边空着的椅子总会有一个男人来坐的吧?她特地打扮成这样,明显是昭告于天下,她是来钓男人的!

  林书侗又玩起了新递过来的酒杯杯缘,口中念念有词,“为什么还没有人来找我搭讪?现在的男人眼睛都长在脚底板了吗?我这么有艺术细胞,又是美女……嗝,气质又好……”

  没道理她一生只能有叶东禾一个男人吧?瞧他那高高在上的样子,哼,还有脸说她变了……她变成什么样,还不是他害的!

  害她都没脸待在医院陪她爸爸,她爸虽然对小雨很好,但是一见到她就情绪激动,骂她四年都不回家的事,天啊,他可是冠心病,生那么大气干什么?

  虽然林书侗很想陪在爸爸身边,可一想到见到自己又要惹他生气,她就没有脸去。

  “都是那个死男人,不要脸的大骗子害的!”她举起酒杯,又自己跟自己干了一杯,“再来一杯!”

  酒保顺从地拿过她的酒杯,她突然抓住人家手腕,把对方吓了一跳。

  “喂,你在这里工作几年了?”她问那个很年轻的酒保。

  “三,三年了!”对方像受惊的小白兔一样。

  “三年?那你也是有过些见识的了!那你告诉我,为什么都没人约我?我还不够好看?不够性感?不够有吸引力?”

  对方拚命摇头。

  “那是为什么!”

  “我想,是不是你发出的气场太强了呢?”那个酒保战战兢兢地小声说,在这里工作什么场面没见过,可是,“这位客人,你的身边好像有团火焰在烧啊!”

  熊熊的烈火,好像靠近她的人都必死无疑,简直像某种失传的内功一样,连他这个工作人员都望而却步了,何况是其他人,只会觉得她是危险分子啦。

  “这算什么烂答案?这说明我还是个充满热情的女人啊!女人呢,不是有了小孩就变成妈妈了的,即使当了妈妈,也可以同时是有热情有魅力的女人,不是吗?”

  “是是是。”酒保点头如捣蒜。

  林书侗终于放过那个酒保,因为她的注意力又被另外的地方吸引去了。

  酒吧中间的小舞台上,一个黑人女歌手唱起“You Gotta Pay The Band”,酒吧的光线随之变暗,光影流转,酒吧里的客人沉浸其中。

  林书侗是个例外,她眯着眼使劲看台上的歌手,那个胖女人唱得是还不错啦,可怎么能唱这么慵懒的歌?这里可是酒吧耶!喝酒把妹的地方!

  她越听越不耐烦,心情没被平复,那首歌简直像是添进火堆里的一把柴火,让火烧得更旺了。

  “真是让人受不了啊!”她推掉酒杯,踉跄着三步一摇,摇到小舞台那边,堂而皇之地从旁边的台阶走了上去。

  乐队都有点发愣,忘情的女歌手并没有发现不速之客,直到她的麦克风被抢走。

  和比她壮硕三倍的女人抢东西,这对林书侗来说也是很新鲜的经验,她觉得很有成就感,不由得笑了开来。

  “各位!无聊的歌曲就到这里了!”她摇摇晃晃地向在场的人招手,“听这种歌呢,连酒都变得不好喝了,是不是!”

  她沿着舞台边边转来转去,看上去惊险万分,一个不注意就会摔下来的样子,底下有人还真的起哄说“是”,更有人叫着:“那小姐你给我们来一首吧!”

  这样的起哄掺杂着笑声,头晕脑胀的林书侗听着还挺舒服,很豪迈地说:“好吧!那我就来为大家献上一曲!”

  “那么,你要为大家唱什么呢?”那个黑人歌手用蹩脚的中文问道,后面的乐队也做好了准备。

  林书侗嫌弃地甩了甩手,“不用乐队啦!我的歌你们不会弹!我来为大家带上一首我的自创曲‘那个混蛋男人请你离我远一点’,谢谢大家!”

  报上这个名字时,还真有些稀稀落落的掌声响起,可当林书侗举起麦克风,像猫王一样摆好架势展现歌喉时,那些稀稀落落的起哄掌声也消失了。

  “那个混蛋男呀,你没心又没肺,衣冠禽兽就是你,管你认不认!我祝你下楼踩香蕉,我祝你吃饭见蟑螂;那个混蛋男呀,你离我远一点,我的心里已经没有你,你的相片全被我改成黑白挂起;那个混蛋男啊……”

  林书侗忘情地唱着,歌词是临时迸发的灵感,曲调更是天马行空,听得人食不下咽,耳朵硬是被凌虐。

  “唱什么呀?下去吧!”这样忍无可忍的声音开始此起彼伏。

  林书侗一边挥手说“谢谢”,一边继续她那如破锣一样的“名曲”。

  几个保全人员暗暗围到台前,林书侗的歌完全不被喜欢,在无声的酒吧里只听到她嘶哑的叫喊和咒骂。

  终于有个人忍无可忍,比保全先一步冲上台来,旋风一样将她瞬间抱起,又冲向台下。

  在这期间林书侗始终没有松开麦克风,她眯眼看那个将自己公主抱的男人,还想总算有男人识货了,可这一看之后,不免哈哈地大笑了起来。

  “大家看啊,这个就是我歌里唱的混蛋男人呀!啊!”她尾音随着麦克风落地的刺耳声,钻进每个人的耳里。

  叶东禾铁青着张脸,抱着乱踢乱踹的林书侗,在众人的围观下回到他自己的桌前,和他同来的朋友们已经一个个笑得脸快抽筋,捶桌戏弄他,“还说你怎么突然跑掉了,原来是遇到了‘旧识’!哈哈哈哈哈!”

  叶东禾的脸更青了。

  “是啊是啊,旧识难求啊!”林书侗一把抓起叶东禾的衣领,“叶东禾,我们喝酒吧!庆祝在这种情况下都能遇见你,我的运气真是狗屎到极点,肯定是最臭的狗屎运!”

  叶东禾的脸微微地抽搐,他几句话应付了那些朋友,叫他们继续玩,而他抱着林书侗到她一开始坐着的吧台旁,这才把她放下来,放到椅子上。

  林书侗很自豪地指指他,跟那个酒保说:“看吧,我等的人来了!”

  叶东禾的脸由青转黑了。

  本来,他早就看到她也在这,从他们进门时,他就已经看到了酒吧边坐着的“风情万种”的她,穿着一身对以前的她来说,风格很不可思议的衣服。

  但是他忍了又忍,最终选择无视,因为他想起来,她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林书侗了,他又何必再去管她、自讨没趣?他又不是她男朋友!

  叶东禾保持修养,就当自己没看见,直到眼看着她竟然跳上台去,还在众目睽睽之下扭来扭去……她知不知道自己内裤都要被人看光了啊!

  随她去了,他又不是她什么人!叶东禾手心开始冒汗,酒杯都拿不稳,而台上那个醉鬼还状况外地压根没注意到底下男人看她的目光,竟拿起麦克风唱起了歌来!

  那是什么歌啊?就算他天生少根筋也能听出来那是骂自己的……那也就罢了,但是那个曲调也太人神共愤了吧。

  叶东禾终于忍无可忍,他十分确定自己只要再迟一步,林书侗就会被台下涌上去的人打死。

  而他的英雄救美虽然算不上自愿,可也免于她那张漂亮的脸蛋挂彩,而他自己又换来了什么呢?被全酒吧的人看热闹、被自己的朋友嘲笑,这一切全多亏林书侗得了便宜还不忘“出卖”他的福!

  “来嘛来嘛,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吧,怎么能臭着一张脸呢?”

  林书侗笑意减了,一直闹着要跟他干杯,而叶东禾看着她那双找不到焦距的眼、歪七扭八的坐相,心火就往头顶上冲。

  “你喝醉了,还是早点回家吧。”他努力保持理智。

  “我没醉!”

  “你会想跟我喝酒,就说明你已经醉了。”

  “嗯……有道理,那我应该是醉了!”林书侗呵呵笑了两声,“那我们干杯吧!”

  叶东禾掐了掐眉心,在他的记忆里,她从没有像麦芽糖一样缠着他的时候,没想到分别这么多年,倒是给他补上了这一环节。

  “好!干杯!”叶东禾也是压了一肚子火呢,但他拿起酒杯并没马上干了,而是悬在那里,在林书侗渴望的目光下问她,“你家现在住哪?”

  林书侗连结巴都没有,像机械一样快速报出自己的住家地址,然后等着他干杯。

  “钥匙呢?”

  “你好烦啊!”她翻翻翻,从包包里翻出一串钥匙给他,叶东禾很自然地接过来放进自己口袋,这才和她碰了杯。

  看着她满意的面孔,他心想,喝就喝嘛,谁怕谁啊!

  第三章

  两个小时后,寂静无人的住宅区里,只听得到风吹树木,发出有些可怕的沙沙声。

  两排栽种的树木间有条红砖路,路两边每隔五十公尺有盏橙黄的矮灯,为晚上回家的居民指明方向。

  叶东禾衬衫的前三个扣子被扯开,本来合身的衬衫变得皱皱巴巴地贴在身上,梳得俐落的头发也像是被三只猫咪集体抓过一样,简直可让小鸟用来搭窝筑巢。

  这一切都要拜他背后舒服趴着的林书侗所赐!

  “好慢啊,好慢啊,你是牛吗?”她扯着他的领子往后拉,他的第四颗扣子也岌岌可危,她的脚蹬踹着他的腿侧,在她的想像中,自己应该是正在骑马,拉着缰绳、夹着马腹。

  但他不是马!他快被她勒死了!

  “不要乱动!马上就到了!”叶东禾努力稳往自己的双脚,试图在红砖地上走直线,和自己胃里的酒精抗争,还要忍受林书侗的虐待。

  他为什么要跟她喝那么多酒?他没想到她原来这么能喝!虽然不出他所料,等她终于不再烦他时,她已经不省人事了,可是这对他有什么好处?招了三辆计程车,司机都不愿意载她,最后只能他陪她一块搭车回来。

  不知道是不是在车上时酒醒了些,下了车林书侗又来了精神,非让他背着着她回家,如果他不背的话她就坐在地上不起来。

  好,他背!就算他胃里也是一阵翻腾,起码他还保持清醒,清醒的人不能跟醉鬼一般见识,可林书侗却把他当畜生一样,爬上他的背就不下来,又是在他头上乱抓、又是勒他肚子、又是踢他,就是不下来。

  啊啊,以前那个少话、害羞又朴素的女孩,真的只是他过往的一场梦吧。

  “快点啦快点啦!”林书侗兴奋地叫嚷:“前面左转右转再左转左转一直往前就到啦!”

  “你还认得自己家吗?不认得就闭嘴!”叶东禾按照她还算清醒时告诉他的地址,进了前面的一栋大楼。

  他的脑袋随即遭受重击,“都跟你说左转啦,笨蛋!”她竟然用包包砸他的头!

  叶东禾卯足力气,一口气走上三楼,艰难地从口袋里翻出林书侗给他的钥匙,试了四次终于找到了正确的那把,把门打开了。

  打开走廊的小灯,叶东禾脱了鞋进屋,什么都不看先找沙发,把林书侗像卸货一样卸在沙发上,自己全身顿时轻松不少。

  “哎哟,你不会轻点啊,笨蛋!”林书侗把鞋踢得左一只右一只。

  “没想到你还蛮会抱怨的嘛。”叶东禾喘着粗气,他看着林书侗很不老实地从沙发上爬了起来,像瞎子一样在茶几上摸来摸去,结果好像失败了,她便放弃了茶几,摸着沙发椅背站了起来,小步小步像走在地雷区一样,不知道要干什么。

  “你要水吗?”他问她。

  “我要回卧室,我困了,我要睡觉。”林书侗正说着,“哎呀”一声被自己刚甩在地上的鞋子绊倒。

  报应啊,叶东禾虽然心里这么想,可是还是出于本能地去扶起了她,扶着她进卧室。

  她这房子一看就是刚搬进来不久的样子,除了生活必备品外,零碎的东西很少,卧室里也很干净整洁,尚是看不出屋主个性的阶段,不过叶东禾还是在这样的屋子里发现了样熟悉的东西,就是放在床头柜上的一支手表。

  听林书侗说过,这支表是她考上大学那年,家人送给她的礼物,她习惯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用这支表看时间,所以不论她走到哪里,都不会忘记带这支表,不然就感觉一天都不对劲。

  想到当时跟他说这番话的林书侗面带桃红、有些含羞的样子,再看眼前的醉鬼……

  “啊!好困,我要睡觉!”林书侗自己爬上床,自己盖好被子,然后好像是瞪了他一眼,说:“关灯啊!笨蛋!”

  叶东禾无奈地替她关了房间大灯,还退出来为她关上房门,听了听,里面好像没再传出她骂“笨蛋”的声音,看来她没有新的指示了。

  叶东禾觉得身心疲惫,本来没自己的事了,他该走了才对,可是转过身面对林书侗的房子,又突然有些感慨。

  她回来了,那么突然,又那么顺理成章。

  叶东禾的酒劲直往头顶冲,他把林书侗的鞋子捡起来放好后,为自己倒了杯白开水,坐在沙发上醒酒,想一想,自己此时坐在林书侗家的沙发上,喝着她家水壶里的水,用着她家的杯子,眼前是她家的茶几和电视,这本身就已经是很不可思议的事了。

  ◎       ◎       ◎

  四年前林书侗不辞而别,叶东禾以为她出了什么事,发了疯一样地找她,为此调动了自己所有的关系,结果却是得知,她什么事也没有,平平安安地到达了法国。

  因寻找她时的疯癫样,叶东禾被人安慰、被人笑话,笑话他的人说,他被甩了还不知道;安慰他的人说,为了那样一个女人不值得。

  但是不管哪一种言论,自己所能听到的无非都是一种论调,那个女人利用了他,用她虚伪纯真的外表欺骗了经验老到的他,藉着他当后台,为自己打了些许知名度,然后才好利用这点取得出国学习的便利条件,不然一个普通的大学毕业生,哪里能那么容易出国进修的?

  他不相信,他觉得她会走得那么急一定有她的理由,也许她是给他留了口信的,比如说写在纸条上被风吹走了之类的,为此他甚至辗转接近当时推荐她去法国的大学教授,问她走时有没有说什么。

  可是他没有得到自己想要得到的答案,她走时什么也没说,而那位教授给她的推荐信里,也是把她形容成一个小有名气的画家,是个可造之材。

  叶东禾还是不相信,他不能相信林书侗与他的那场相遇只是为了一句“小有名气”,他再没换过手机号码,期待着她在那边安顿下来后会打电话给他,告诉他一切只是来得太急,他跟那位教授保持联系,只希望能在教授的口中听到一些林书侗的消息。

  可他什么也没等来,直至她回来,他都相信着这其中一定有什么隐情。

  林书侗回来后没有找他,那他便主动去找她。

  可她像换了一个人一样,看他的眼神是厌恶的、表情是冰冷的,每一个动作都透露着拒绝的意思,她说,他们早就不是男女朋友了,很明显,不只那样而已,她根本是讨厌他。

  她不想看见他,就像不想看见地板上那抹不去的污垢,她带着辉煌回来,已经可以不依靠他了。

  自己真的被骗了吗?不然她为什么翻脸不认人?

  叶东禾的心冷了,不是为自己多年的坚持换来的是一场空,最后还是被别人看了笑话;而是,那个戴着厚眼镜、说话怪怪却很有意思,还有一点羞怯的女孩,那个女孩原来并不存在。

  本来已经逼着自己去认清了,可是他发现自己的心又再次迷失。

  叶东禾喝光了水,抱着额头像是陷入了困境,他搞不懂,如果林书侗真的那么讨厌他,不想再面对他这个她人生中的污点的话,她又为什么演出酒吧的那一场戏?她独自喝酒,他以为她是在等男人,可她却在众目睽睽之下唱了首骂他的歌,就像一个失恋的女人那样。

  如果林书侗心里没有他,怎么会用那么激烈的方式去发泄心中的情绪?

  不懂,真的不懂,他搞不懂是哪里出了问题,让他想放又放不下,总觉得还不行,还不到时候。

  叶东禾大叹了口气,头疼的时候实在不适于思考,他拍拍沙发,手正敲在什么坚硬的东西上,他顺手把那东西拿起来。

  一看,是个有食指那么长的木头士兵。

  林书侗家里怎么会有这种东西?叶东禾疑惑,仔细看看,沙发的缝隙里夹着的还不只这一个呢,叶东禾把那些小木人一个个拿起来,放在茶几上一字排开,正在纳闷,又发现茶几上放着几本教幼儿识字的书。

  “什么啊?家里有小孩子吗?”他拿起那本书翻了两翻,不是用来摆样子的,里面还真有一看就是小孩子拿彩色笔乱画的痕迹。

  这么说来,刚才去倒水的时候,好像隐约也在柜子里看到类似奶瓶的东西,当时只顺理成章地想成是她用来洗画笔的容器,没有再多想。

  “叶东禾!叶东禾!”卧室里传出林书侗的鬼叫,吓得叶东禾一个哆嗦从沙发上跳了起来,感到一阵的头晕。

  他三步并作两步打开卧室的门,林书侗不在床上。

  ◎       ◎       ◎

  “叶东禾!”那叫声是从卧室附设的浴室传出来的。

  叶东禾头都大了,她不是一直吵着想睡吗?怎么睡到浴室去了?

  打开浴室门一看,林书侗站在洗手台前抓来抓去,她听到了他的开门声,“叶东禾,把毛巾递给我!”

  叶东禾看着她刚洗过的湿湿的脸,还有那双乱挥的手,以及地上的毛巾,不禁叹了口气,“你不是在睡觉吗?”

  “不洗脸睡不着嘛,快帮我找毛巾,我看不清楚啦!”

  叶东禾过去弯身捡起毛巾,想必是她乱抓的时候弄掉的,然后把毛巾洗干净,又拧干,再展开,对着盲人一样的她沉声说:“别动。”

  她还真的不动了,他再用毛巾把她的脸擦干,还擦去脸上那些没冲干净的泡沫,“好了,现在你可以把眼睛睁开了,看得清楚了吗?”

  林书侗睁开眼,摇摇头,“我眼镜不见了。”

  叶东禾突然想到她一进家门就在茶几那乱摸,搞不好是在找眼镜,这么说她今天出去没戴眼镜?四年前她就已经是个没眼镜只能看清周身十公尺的大近视了!

  “明天再找吧,先睡觉。”他牵起她的手,带着她往床边走,又免不得要唠叨起来,“你看你,明明近视那么厉害,怎么能不戴眼镜出门呢?那样多危险!”

  “我对隐形眼镜过敏。”

  “那就戴有框眼镜啊。”

  “你见过戴有框眼镜去酒吧的人哦?”

  “那也比看不清楚东西遇到危险强,那个地方本来光线就不好,万一撞到了怎么办?”叶东禾转头,想问她对不对,一看她吓了一跳。

  林书侗竟然默默地流起了眼泪,看着她水汪汪的眼睛一眨一眨,怪让人心疼的。

  “你这是怎么啦?”今天的她真是让他搞不定啊!

  “你为什么突然对我这么好?”她甩开他的手,“你为什么要照顾我?为什么要送我回家?现在知道我出门没有眼镜很危险了,那为什么又一口咬定是我要去撞那条狗的!”

  狗?叶东禾愣了一会才想起来,脸上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。

  林书侗哭了起来,边哭边骂他,“阴暗的人想别人才都是阴暗的呢!我根本没看见那条狗,我才没有故意要去撞它!”

  “好好好,是我误会你了,对不起,我不知道。”对于突然哭起来的她,叶东禾手足无措,只能采取最原始的方法,去摸摸她的头,安慰她,“对不起,当时是我太武断了,让你这么难过,是我不对。”那个时候也是因为她对他冷着张脸,才让他心情也差到极点,一时口快说了那些话。

  他哪会想到,林书侗会因他的一句话这么难过,他以为自己在她心里已经什么都不是了呢。

  他一连串的道歉,替她擦眼泪,林书侗吸了吸鼻子,一个猛劲扑进他怀里,又猛地抓起他的衣领,仰着脑袋用一种近乎悲愤的语气问他,“那你想我吗?这四年来,你有没有想念过我?”

  这话问得叶东禾心脏一震,知道她喝醉了,可他无法逃避她那双眼,他喉头发紧,点了点头,“有,我当然想你,总在想你。”

  得到他肯定的回答,林书侗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,往前一推把叶东禾推倒在床上,而她笨拙地骑坐在他身上,抓着他的衣领,低下头去与他脸贴着脸,笑了笑,“真的?我好高兴。”

  随之她吻上他的唇,那根本不是什么吻,而是霸道地咬着他的唇,又咬又舔,让叶东禾心似火烧,又痛又痒。

  林书侗觉得叶东禾的唇咬得不过瘾,两只小手快而暴力地扯掉他的衬衫钮扣,有些冰凉的小手按在他发烫的胸前乱摸,软唇放过他的唇,开始跟着手一起在他的胸前磨蹭,贴合着他坚实的胸肌,像是只贪凉的小猫在舔食甜甜的冰块。

  叶东禾干张着嘴发不出声音,天啊,他真不该跟她逞能,让她喝了那么多酒,她酒后简直就是……精力旺盛啊!

  “书,书侗……”他拍拍她的肩膀,“你不是困了吗?脸也洗完了,睡觉吧。”

  林书侗迷惑地抬起眼来,问他,“见到我你不高兴吗?”

  “当然高兴啊!”他不是已经说了!

  “那不就得了!”她俯下身埋在他胸前,手指拨弄着他那颗硬实的小豆豆,觉得不过瘾还用牙齿去咬。

  叶东禾吸了口气,“书侗!”他沉声叫她。

  “你好烦!”林书侗直起身来,跨坐在他身上,脱掉自己的短裙,在他面前把那条红色的裙子甩去了一边。

  看着她只着黑色内裤和黑色无肩带内衣的白晰身体,叶东禾的眼都发直了。

  “好看吗?”她带着醉音问他。

  “好看是好看……”可是不是脱得太光了点?

  她点点头,“我也觉得好看,这样的内衣以前我可不敢穿,你看,这样子就能脱掉哦。”她摆弄着内衣前面的扣子,想展示给他看。

  “我知道了,很好看,你穿什么都好看!”叶东禾非常慌张,想避开视线,但哪可能做得到?

  就在这时,林书侗把那件无肩带内衣也甩去了一边,从下往上看,她细而有肉的腿正坐在男人最敏感的地方,那肉肉温暖的重量恰到好处地让他心烦意乱,圆润的臀线上是向内凹进的腰线,胜过任何着名的女性雕像,以完美的比例冲击着叶东禾的心。

  而那细腰上面,则是她饱满富弹性的乳房,看上去沉甸甸的,像是两颗熟透的果实,可是又焕发着青春的光泽。

  叶东禾额上的汗流了下来,她妩媚地对他笑,勾起的唇角有着催眠的魔力,可以让他忘掉很多事情似的。

  “那……你还喜欢我吗?”林书侗憨憨地问他,完全一副醉态。

  有人喝醉了哭、有人喝醉了笑,可是没想到,他却遇见了一个喝醉了就爱勾引人的。

  叶东禾抿着唇,没有回答,可他的双瞳越发深邃,盯着她的目光再也无法移开。

  “东禾,你还喜欢我吗?像是曾对我说过的那样。”她轻轻拉起他一只手,放在自己一边饱满的乳肉上,他的手收缩,又放开,两指夹起她挺立的乳尖,引得她一声轻喘,“我们的第一次,你曾说过,我是你见过的最完美的女性,虽然那个时候我连蕾丝内衣都没穿过,可你却说我有着惊人的魅力,你还记得吗?那只是男人哄骗女人上床的假话而已吗?”

  “是不是假话,你何不自己验证看看呢?”他沙哑地说。

  “嗯?”

  叶东禾一个起身,让她跨坐在自己身上,同时一手揽住她的后背,一手捧起她饱实的乳房,以口含住。

  “嗯啊……”他的唇吸吮着她的乳肉,让她觉得有些疼,可是一股异样的麻痒也随之窜进她的体内,让她不由得轻叫出声。

  他何曾讲过假话?

  叶东禾品尝着她的味道,越是知味才越是欲罢不能,她的身体比从前更加圆润,更有女人味。

  林书侗不再是个青涩的、情窦初开的女孩,他放肆地吸吮着她的乳肉,大掌托起她沉甸甸的乳肉往自己口中推送,另只手沿着她的腰身,细腻地揉搓她的每一寸肌肤。

  那润滑的触感是他留恋的曾经,是他记忆深处那个把第一次给了他的好女孩。

  叶东禾放过她的乳肉,深情地望着她,望进她迷离的眼里,“书侗,可以吗?”

  “为什么不呢?”她甜甜地反问。

  他受到震撼,反将她推倒在床上,如火般烫的舌从她的乳沟一路下滑,舔着她的肌肤,大掌抬起她一条腿,粗粗的指间摸索着她细嫩的腿侧。

  “嗯啊……”林书侗不安地扭动身子,而他则藉机将掌心按向她两腿之间的神秘带,那薄薄的蕾丝内裤没什么阻隔作用,她柔软脆弱的下体在他的掌中慢慢变成温热。

  他喘着粗气,无法控制自己体内奔流的欲望,大掌干脆脱下她的内裤,她下身稀疏的软毛间那朵娇嫩的小花,正羞涩地等待着他亲吻。

  他喉头干涩无比,拨开她那隐秘的花丛,食指小心翼翼地触摸那花丛间粉嫩嫩的突起果实。

  “啊啊啊!”林书侗全身窜过惊人的颤栗,“不要!那里……啊……”

  “有感觉吗?”叶东禾像得到鼓励般,更加卖力地以手指玩弄起她那粉粉的花核,直到那粉红转深红,而她身下的蜜穴也泌出撩人的爱液。

  “不……嗯啊……”林书侗咬着下唇,无法抗拒身体里那股越发冲动的燥热。

  叶东禾呼吸急促,嫌自己的手碍事一样把手拿开,面对那颗因他的逗弄而紧促殷红的花核,他一口含住,温柔又挑逗地吸吮起来,同时大掌在她花缝间来回,在那泌出诱人蜜液的花口处徘徊按压,以引起她更加剧烈的回应。

  “嗯啊!”她本能地想踹开他,可双腿乃至全身上下,没有一处是听自己使唤的,完全使不上力气,加上酒精的作用,她完全变成一摊烂泥,在他巧妙的挑逗下,那火热的情欲遍布全身,最后聚集在小腹处无处发泄,让她狂躁地想要大叫。

  “书侗,你比以前更加地敏感了,”她的身体更加圆润,如一朵经由呵护绽放的玫瑰,举手投足都让他心跳加速,可是也令他不安,“是谁呢?这些年是谁在你的身边?”将她养成了这么朵娇艳的花。

  “没,没有人啦……嗯……”林书侗意识不清地说,他的手指沾上她湿润的爱液,变得足够润滑后,轻轻探入她那空虚紧绷的花口,“呃啊啊……”那里有点不适,可更多的是被安慰的快感与她小腹处的热流汇合,她发出享受的闷声。

  “会吗?法国的男人可是很浪漫的。”叶东禾的手指在她密实温暖的花穴中轻轻来回,柔软湿润的内壁温柔地包裹住他的食指,在他的动作中不断吸吮着他,让他全身透出的汗水打湿了衬衫。

  “没有,嗯啊……”林书侗面露桃色,不得不咬住自己指背才没舒服得叫出声来,“没有就是没有……”

  她现在这样,应该也没有余力去编谎话了吧?就算她是清醒的,也没有必要骗他这个,她可是一口咬定他们没有关系了、她最讨厌他、不想再见到他,那又有什么必要隐瞒她跟别的男人的事呢?

  相反的,让他知道她已经有了很好的男朋友,才是最合理的做法不是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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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4-24 12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谢谢楼主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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